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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稅合一後廢除後股利所得可能的稅務規劃策略

鄭宏輝 會計師

  1. A公司得知稅改草案即將通過,新稅改草案將導致在106/12/31之後原來帳上股東可扣抵稅額將全數註銷,假如趕著在106/12/31之前分配全部盈餘(假設各股東全部會一次獲配1,000萬以上的盈餘),則各該股東在民國106年均會適用45%的高稅率。
  2. 未來在107/1/1之後,股利課稅會用以下兩種方法選擇一種較有利的方式課稅
  1. 獲配之股利按26%稅率分離課稅,與其他各項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綜合所得稅。
  2. .獲配之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並就股利按8.5%計算可抵減稅額,抵減其應納稅額,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,全年股利所得約94萬元以下者可抵稅(或退稅)
  1. 在這情況下可能有三個選項
  1. 最高風險選項: 將股權分散給其他適用較低稅率的個人,但依據所得稅法第66條之8及財政部970430台財稅字第09700196750號函,此行為係虛偽股權安排及分散所得的行為,查獲將會被補稅加罰,此選項不建議使用。在民國106628日新洗錢防制法實施後,此行為甚至會有觸犯洗錢罪的風險產生。
  2. 其他替代選項善用新法8.5%,最高上限至8萬元之選項:未來每年分配94萬元額度內免稅。
  3. 既使未來在107/1/1之後一次分配,最高稅率也為26%

結論: 此次稅改雖然表面上導致股東可扣抵稅額餘額全數註銷,但財政部已有其他替代性方案,故在高邊際稅率股東建議採用股利課稅新制會較有利。

[相關新聞稿之1]

股利稅改 可扣抵稅額帳戶將註銷

■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/台北報導

 

行政院會明 (12)日將通過「所得稅法」修正草案。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,現有可扣抵稅額帳戶(ICA)餘額將不再分配、註銷不予過渡,明(2018)年11日起,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乙案,可以減輕股利總稅負。

 

這次稅改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,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乙案。因此企業原本設置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(ICA)將註銷,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不再分配,據估計,目前各公司帳上的ICA餘額總計逾5,000億元。

 

對於工商團體認為,ICA餘額不再分配,侵蝕個人股東的抵稅權利,應採取三或五年的過渡期,讓企業可以「去化」帳戶裡的餘額。宋秀玲解釋,乙案已採取分離課稅稅率調降為26%,及抵減稅額等減稅措施,舊制ICA餘額已減免稅給個人股東

周四行政院會通過「所得稅法」修正案後,將送請立法院審議。行政院長賴清德力拚年底前完成修法,稅改新制明年上路,開啟稅制新紀元。

宋秀玲指出,明年11日以後獲配的股利包括公司106年度以後的新制盈餘,及105年度以前年度盈餘、即舊制盈餘均可適用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乙案二擇一,合併計稅、抵減稅額8.5%或單一稅率26%、分開計稅。其中合併計稅的綜所稅最高稅率是40

 

至於外資,將提高股利所得扣繳率1%至21%,自明年11日以後實施;取消外資股東抵繳稅額部分,宋秀玲解釋,配合未分配盈餘稅是落後申報,這部分是自後(2019)年11日起實施,屆時外資獲配股利加徵稅額不得抵繳應扣稅額。

 

負責審查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許璋瑤強調,這次稅改看似富人減稅較多,但「減稅拚投資」是當前全球趨勢,美國稅改主張美國優先,也是減稅拚投資,這對促進國內投資、台灣長期的經濟發展有益。



文章出自: http://hunghuicheng.pixnet.net/blog/post/401156843-%e5%85%a9%e7%a8%85%e5%90%88%e4%b8%80%e5%be%8c%e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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